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新闻 > 正文

华润深国投信托六违法罚没610万 违规代持保险股权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9-2-16 11:07:40 人气: 标签:关于保险方面的新闻

  云南迷人湖

  中国经济网1月18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银监罚决字〔2018〕36号)显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存在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审查不符合要求,未正确填报融资平台业务报表,合格投资者穿透审核不符合要求,个人理财资金投资信托劣后受益权,协助保险资金投资于通道类信托计划,违规代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共六违法行为,被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罚款人民币460万元,并违法所得人民币15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八条:信托投资公司不得以办理委托、信托业务名义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不得违反国家办理委托、信托业务。

  信托投资公司违反前款的,给予,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信托投资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停止该项业务,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的纪律处分;构成非法吸收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
下一篇: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