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相关知识 > 正文

统计师资料下载-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考点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9-3-25 4:50:26 人气: 标签:音乐相关知识

  1.统计法是调整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相关方面发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2.统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国统计法》广义的统计包含了所有规范统计活动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统计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是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而言的这也是统计法之所以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根本所在。统计法是以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的过程中形成以社会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统计法调整对象的复杂性是指统计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有纵向的管理关系也有横向的指导关系既有统计机构内部的管理关系也有统计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使统计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也十分复杂。

  2.规范的内容具有专业性。统计法的专业性是指统计法律制度中包含着大量关于统计工作的技术性规范如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等这些规范是统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的统计分类目录、指标涵义、计算方法、统计表式、统计编码等还存在一些不科学、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根据《统计法》第十七条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保障统计调查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的标准化国家统计标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性的部门统计标准报国家统计局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不得与国家统计标准相抵触。

  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统计法》第三十一条明确国家实行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聘制度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同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教育。袁惟仁老婆

  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灵魂。完善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法律制度是此次《统计法》修订的重中之重。

  地方各级人民、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统计人员不得伪造、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的行为。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制度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统计人员应当实事求是恪守职业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解析】我国现行的统计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国统计法》是我国惟一的一部统计法律。

  【解析】地方性统计法规,是由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发布、并于本地方实施的统计行为规范。地方性统计法规与其它统计法规相比,有三个特点:①地方性统计法规必须由有立法权的地方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②地方性统计法规的效力具有地域性,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本行政区域或在特定的范围内有效;③地方性统计法规是效力等级较低的统计法规,它既不能与统计法律相抵触,也不能与统计行规相抵触。

  8.统计法制,是指国家根据统计工作的实际及统计发展战略的要求,通过统计()等活动管理统计工作所建立的统计法律秩序。

  10.有法必依,就是要求()等所有统计活动参加者都必须遵守统计法,按照统计法的进行统计活动。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
下一篇: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