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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服饰公司不签书面劳动合同 被判要付双倍工资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9-5-14 12:05:34 人气: 标签:广州服装公司

  辛作一年多,公司却迟迟未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决定把公司告上法庭,捍卫自己的,他真的能拿到双倍工资吗?五一之际,广州市增城区法院通报了一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被判双倍工资的案例。

  原告郭某入职被告某服饰公司,任职客服,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郭某购买社保。工作一年多后,郭某离职,并以公司没有购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与某服饰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加班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服饰公司与郭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院指出,郭某于从2016年12月15日在被告某服饰公司工作至2018年2月28日止,双方本应于2017年1月15日起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在此期间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自2017年12月15日起至离职之日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告某服饰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郭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被告某服饰公司应支付郭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万元余元。

  表示,依据劳动合同法的,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在实际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为节约用工成本、免于手续等多种原因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没有为他们购买社会保险。部分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且担心丢失工作,只能被动接受用人单位的条件,致使自己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带土字旁的男孩名字为了有效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了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免引起法律风险。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保留工作打卡记录、入职证明、工资收入凭证等,作为的有力,具体可保留以下证明: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文章来源于850游戏博贝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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