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税法》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分为原油、天然气、盐、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共七大类。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分为原油、天然气、盐、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共七大类。 对于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级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1.和主矿伴采的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但没当地适用税率的应税矿产品,按主矿或视同主矿的税目征税。 2.虽然属于资源税的范围,但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权决定开征或缓征,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实施“级差调节”的原则。资源税七个税目中,原油、天然气采用比例税率;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采用定额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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